報載郵局因為兌換發票是項賠錢業務,打算廢止,筆者以為期期不可。
目前統一發票二獎以下的獎項都可在郵局兌換,對民眾而言是最方便的選擇,有些偏遠鄉鎮沒設金融機構,只有郵局願意進駐,一旦廢除這項業務,必須老遠跑到市區,對鄉村僻壤居民非常不便。
郵局面對商業競爭,除了郵政業務,還有簡易人壽保險,並販售各式日常生活用品,服務可說是琳瑯滿目。
增加許多業務的郵局,又要兌換統一發票,增加了工作量。中華郵政評估,處理一張中獎發票的時間和經濟效益,結果發現兌換一張就虧一張。
這種估算法的正確性,可說是見仁見智,因為領獎多數集中在某個時段,一般在開獎後十天,其他時間到郵局辦事,仍以郵政相關的為主,若拿成本三十元和財政部支付手續費十五點八元對比,強調本身的委屈不公,反而凸顯郵局太過斤斤計較了。
郵局的成本算法似乎太高,若工作三、五分鐘,成本就要三十元,郵政人員豈不個個是高薪職員,況且郵政人員也有閒空的時候,尤其是偏遠或交通不便的郵局,沒顧客上門,那成本又如何計算呢?
除非兌換統一發票的獎金業務,多到令郵政人員要加班,否則不應輕易喊停,希望郵局本著為民服務的精神,繼續辦理統一發票兌獎金業務。
吳芳迪(台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