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藍綠,多位立委質詢時,先後以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的名字諧音,希望農委會在H7N9風暴中,多照顧雞農,補助雞農,說這樣才叫「保雞」。
筆者認為立法院是國會殿堂,隨口拿他人姓名開玩笑,是不尊重人權的錯誤示範,難怪陳主委委屈化為憤怒,我們理解與同情,希望喚醒立委諸公,言行應自我尊重。
名字是「父母給的」任何人都應給予尊重。建立和諧關懷的溫馨社會,營造尊重人權的法治國家,是全民的期待。怎麼會在國會殿堂發生語言暴力的霸凌事件呢?
用綽號或諧音戲謔,就是不尊重個人的「姓名權」,引起當事人的不舒服或不悅,就是違反基本人權的行為。
沒有一個人願意遭受語言霸凌,立委或政治人物應該將心比心,時時提醒自己不能以強欺弱,奉勸政治人物以身教、言教,對人權的尊重做出正確的示範,才能讓普羅大眾更懂得的人權真諦。
童述正(花蓮縣/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