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歐巴馬政府正考量新的對我國軍售項目,其中包括F-16C/D型戰機。鑑於該項軍購案總金額超過一千五百億元。加上國庫債台高築,上探五兆元大關,政府盲目減稅導致稅基嚴重流失、歲入財源減少,捉襟見肘,且募兵制今年正式上路,國防預算人事費比例占將近五成情況下,恐將惡化總體資源排擠效應。
況且從一般的美國軍售案預算編製與執行流程觀之,從我方提出要價書、美方回覆發價書,到立法院通過預算案,要兩到三年時間;廠商生產到交貨成軍服役其間至少耗費五到六年,前後將花掉十年時間。從軍事專業角度看,F-16C/D系列戰機交貨成軍後,屆時是否符合我方防衛需求,筆者相當懷疑。
現代總體空防與制空權爭奪戰,早已不是戰鬥機獨挑大梁的年代,需結合早期預警偵蒐體系、網路資料鍊與陸基防空飛彈、防空快砲建構整體防空火網。
台灣學齡青少年人口近視比例很高,出生率在世界敬陪末座,相對使軍方要招募視力、體能、心理與智能狀況合乎高科技戰機空勤體位的青年遠較他國困難,必須投注長時間培訓,與高昂的人力、物力財力單位成本,台灣本島飛訓空域狹窄也是軍方的頭痛問題。而且我國空軍現役戰機合格飛官,早已成為國內外與對岸民航業者優先挖角對象。
空軍合格地勤人員不敷現有戰機數量需求,甚至必須封存部分戰機,政府若還要花大錢購戰機,實在難以說服大多數納稅人。
筆者以為政府不可將提升空防戰力,押寶在外購新戰機上。提升空軍現有人力質與量,升級現有武器裝備性能與延壽,遠比購買新戰機迫切。台灣納稅人為何要替美國軍火工業集團為首的產官學複合體消化過剩產能買單? 亨樹(台北市/航空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