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不少知名小吃店、冰店、連鎖美容美髮店家不開發票,引發爭議,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賦與稽徵機關核定名店是否開發票之權;未來連鎖店、加盟店,或是具規模的小吃業者,就必須使用統一發票,計算稅額。
以往知名的阜杭豆漿、台灣第一家鹽酥雞、來來豆漿等人氣店,常常遭民眾檢舉未開發票,被財政部列入輔導對象,目前雖多已開發票,但過程中,不少店家仍以「放暑假」或打行政救濟官司等抗爭,也令稅捐機關頭疼。
官員解釋,原因就出在依現行稅法,經財政部規定免申報銷售額商家,例如理髮業、沐浴業、計程車業,或是每月銷售額達二十萬元但營業性質特殊的豆漿店、冰果店、自助餐等,「得」申請免用發票,也產生灰色地帶;修法後,若稽徵機關經實際查核「營業性質及能力後」,認為「已具使用統一發票能力」,店家就得開發票。
財政部長張盛和解釋,有些行業有連鎖店、加盟店,財政部應視性質核定店家應否使用發票,有助稅制健全;政務委員薛琦也表示,未來經稽徵機關核定後,像一些具規模的豆漿店、連鎖美容業等,就必須使用發票。
另外,草案也規定,未來不論是男、女或第三性公關陪侍服務,都要課百分之二十五的特種飲食業營業稅。
但薛琦也預言,將來在立法院審議或施行時,恐將引發不少爭議,例如因高稅率可能造成業者關門大吉,或乾脆轉入地下化,或「一店拆成兩店」;也因此,「未來在立院審議時,很可能要求調降」稅率。
張盛和在院會表示,這次修法是法案自民國八十七年施行以來的重大進步,過去有女陪侍須課稅、男性陪侍卻不需要;有女陪侍行業為規避租稅,都稱並非陪侍,且因在半夜營業,國稅局查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