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市售十二件在來米榖粉,含米量統統不合格,最差的僅一成,有的還摻雜數種不明澱粉。使用含磷酸及醋酸化學修飾澱粉,價格只有純米三分之二,卻讓美食走味,也可能誘發食物過敏風險。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驗二十件吹氣玩具,逾半標示不合規定,有四件塑化劑含量超標百倍,最高達五百多倍。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屬環境荷爾蒙一種,兒童過度接觸,可能干擾原有內分泌系統平衡和功能,影響兒童健康。
業者標榜「在來米粉」,卻以不明澱粉濫竽充數,加上標示不清,事後又將責任推給原料供應商,完全不顧消費者權益,有「以假亂真」的詐騙嫌疑。
吹氣玩具已被歸為應檢驗項目範圍,無論國內生產或進口,都必須完成檢驗程序,業者「知法犯法」,為獲利不惜損及孩童健康的劣行,同樣不可原諒。
眾所周知,各種市售產品標示不清的情形,始終存在,究其原因,應是罰則過輕,業者得利遠超過處罰金額,當然不痛不癢,以致下架或更換招牌後重施故技亂象,層出不窮。
筆者認為,生產或進口業者對產品含有違禁成分或超過國家標準,絕對要負起完全責任,這是基本法律要件及商業道德,如有違反,主管機關一定要依法加以嚴懲,不能寬貸。
其次,消費者購買產品,多會斟酌成分、比例及價格是否合理。
因此,應該訂定明確法令,要求業者在所有產品包裝上標示清楚,讓消費者依需要「自由選擇」。
而對於虛偽不實標示,同樣應予重罰,才能確保民眾消費權益。
紀安琪(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