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開始,台南市各賣場、超市、餐飲店及飲料店家等全面禁用保麗龍杯與保麗龍餐具。
保麗龍等免洗器具用後即丟,不但不易處理,回收再利用也有相當大的困難。這種遂行一己方便,卻造成身體及環境的毒害,在追求綠色能源風潮下,是應被重視而改善的課題。
雖然店家採用的替代物可能是生物可分解型塑膠,但因使用者垃圾分類觀念的不落實,不知其為可回收物品,用後做一般垃圾丟棄;以及未能百分之百分解等問題,對環境也有某種程度危害。
筆者生活的台北市,許多商家對待自行備有環保杯的顧客,以折抵若干費用作為保護環境的報酬;這種於己和環境有利的「善小」方式,會讓許多有心人士更樂於配合,應該大力推廣。
在不可避免必須使用塑膠製品時,因其種類繁多,哪些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相信許多人根本一頭霧水,而大大降低環保成效。
也許政府下一步也可考量,要求業者的容器出廠前,在固定與顯著位置標示可回收種類的字樣,政府再利用媒體宣導與教育,讓有心人易於查看而落實分類回收,以降低環境汙染。
翁敏雪(台北市/大學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