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宇政台北報導】消基會隨機購買十四種品牌的即飲氣泡酒調查,發現三件樣品,違規使用苯甲酸鈉作為防腐劑,且全部瓶裝上的警告標示字體也過小。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範,苯甲酸鈉並非允許的添加物。
消基會調查發現,「NITE熱火(櫻桃口味調酒)」、「百家得冰銳(蘭姆雞尾酒│柳橙味)」、「酷思樂(可樂走路)」三項商品,皆違規使用苯甲酸鈉作為防腐劑。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飲用過量有可能會有中毒現象。且前兩項還有添加黃色四號色素。
程仁宏表示,除要求商品下架,進口商將遭主管機關罰三十萬至三百萬的罰鍰;販賣商將遭罰二十萬至二百萬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