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委陳亭妃昨天表示,故宮消合社一百年收入八億多元,高於九十九年,繳回國庫數額反而減少。故宮院長馮明珠說,用在結算退休員工費用。
國立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昨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業務報告,立法委員陳亭妃質詢指出,民國一百年立法院有個主決議是故宮的委辦費全部盈餘都要繳回國庫,卻發現在一百零一年一月至十月,故宮消費合作社以福利金發給社員三次、每次一千元的提貨券,經人檢舉後,故宮才發文給消合社,要求消合社把這筆錢繳回故宮文物發展基金,已明顯違法。
馮明珠表示,消合社在一百年底立院主決議前就已編列一百零一年的工作項目,其中一項就是在一百零一年召開四次委員大會,為吸引會員出席,編列每人每次發放一千元提貨券,去年她上任後得知此事,召開會議決定把這些已發放的提貨券收回,預計本月底會收回這筆費用。
陳亭妃質疑,消合社九十九年度的收入六億六千多萬元,繳回國庫五千二百多萬元;一百年收入八億四千多萬元,但繳回國庫卻只有兩千三百萬多元,這之中有落差。
馮明珠表示,故宮消合社要轉型,今年一定要完成上網重新招標,消合社不一定會得標,一百年的部分盈餘,是用在結算一些退休、離職員工的費用,一百零一年度不會發生這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