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委會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算出女性去年平均時薪比男性少百分之十六點六;等於女性今年要多拚六十一天,從元旦一路再苦做到三月二日,才能追平男性去年薪水。婦女節前,女性得知的竟是這個壞「薪」情,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勞委會說,已比去年縮短四天;去年落在三月五日。
勞委會昨宣布,今年「同酬日」落在三月二日。同酬日是國際職業婦女協會一九八八年發起的運動,每年依去年男女薪資差距,推算出隔年同酬日,藉以呼籲社會重視女性薪資歧視問題。同酬日在台灣是嶄新觀念,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去年才推動,亞洲也僅日、韓參與。
勞委會綜規處處長鍾琳惠說,以平均薪資換算平均工時後,女性去年平均時薪約兩百三十二元,比男性兩百七十八元少百分之十六點六;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換算,並以元旦為基準日,等於女性今年要多奮鬥六十一天,到三月二日才與男性去年同酬。
依主計總處資料換算,去年女性僅在支援服務業和不動產業,平均時薪比男性高,其餘全低於男性,其中醫療保健業男女薪資差最多,女性平均時薪不到男性一半,僅男性的百分之四十八點九,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女也比男落後三成三。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說,尤其四十歲以上、在工作職場奮鬥一段時間的女性,因升遷機會相較男性少,「透明天花板」卡住了,薪水馬上被拉開。
三十二歲的劉姓女上班族一聽到要比男人多拚六十一天才同酬,感嘆「婦女節實在開心不起來」。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林實芳則說,今年同酬日雖較去年進步四天,但女性薪資水準仍僅為男性的八成多,勞委會應加強勞檢改善職場性別歧視。
勞委會說,男女不同酬全球皆然,台灣相較各國「算好的」,像日本女性平均時薪比男性少百分之三十四、南韓百分之三十二點七,美國則是百分之十九。鍾琳惠說,最新職場性別平等調查顯示,女性受雇者自認調薪幅度遭受不平等對待的比例,已從九十三年的百分之九點五降到去年的百分之四點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