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裡最愛搗蛋的小孩。有一次挨了媽媽的罵,居然拿了很多冰塊放在她的衣服上,然後趕快睡了。第二天早上,媽媽看見衣服溼答答一片,生氣的質問是誰做的。一開始媽媽認定是姐姐,不管姐姐怎麼解釋,媽媽都覺得不可能是我,認為我太矮搆不到冰箱冷凍庫。姐姐忽然要媽媽叫我去開冰箱拿東西,我墊個腳尖就打開,證明了搗蛋鬼就是我。
媽媽說我從小愛挑食,脾氣還拗得很。有一次媽媽準備餵我喝奶粉,我搖頭拒絕,並大聲的說我要喝鮮奶。媽媽拿我沒辦法,只好帶我到附近的商店買。其實我完全不記得這回事了,不過,「挑食大王」這個名稱卻還是跟著我。
我還有超級健忘症。有一次我的借書證不見了,爸爸幫忙找也找不到,我快急瘋了,姐姐突然大叫:「在你自己的書包裡啦!」唉呀,是我自己特別收起來的,怎麼忘了呢?「你有健忘症是不是?」爸爸很無奈的說。
現在,我每天都告訴自己不搗蛋、不挑食也不健忘,才是好小孩。因為一搗蛋就要罰站,腳會很痠;當媽媽說要吃什麼,我都說好;每晚睡覺前,也都會把書包檢查一次。漸漸的我發現,家人、朋友似乎愈來愈愛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