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公視董事已留任了超過七百天,依據《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成員需十七至二十一人,目前已選出詹宏志等、童子賢、陳郁秀、吳作樂、巴奈.母路、鄭自隆、陳以亨、陳信宏(阿信),以及剛剛通過的四人共十二名董事成員,還有五至九名的缺額。昨天引起北中南學者及民間團體上街頭,表達對政府公視決策的不滿。
公視董事在提名的過程確實引發諸多的爭議,甚至浪費過多的社會資源在討論或批判這件事情上面。我們看到這次的人選,經過第一輪投票表決,僅選出董氏基金會終身義工陳淑麗、導演鈕承澤、美國WNET公共電視台董事會副主席陳倩瑜、作家侯文詠等四人,其餘十一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表決。
這樣的結果,讓我們感覺到,公視董事選拔過程,除了部分可能有特定爭議形象的人選之外,似乎是過度重視知名度,這樣的結果當然安全,但是總覺得欠缺了些甚麼。
筆者認為真正專業容易被埋沒,當選的人,其相關的專業,當然受到敬重,但其專業似乎過度重疊,這也使得其他領域的專業人士受到排擠,對於公視長期的發展將是不利的。
由於公視沒有經營的壓力,卻有宣示的意義,畢竟一個國家的公共電視發展,是觀察一個國家進步與否的最大關鍵,因此要凸顯其專業,才能媲美其他國家,只是當公視董事還是停留在反映民意的作用,怎麼進步呢?
就像不分區立委一樣,公視董事也應該有官方提名的人選,如此才能與民意相配合,而不會因為過度傾斜而影響到公視的實質功能。
當我們看到公視董事選舉的民主化時,覺得相當欣慰,但是,顧順民主的結果,恐怕也會戕害公視本身的功能,畢竟,公視或許不是收視率最高的媒體,也不需要廣告的支持,在運作上是完全自由的,即使不能產生導正媒體的作用,至少,不要成為台灣媒體文化退步的指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