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大翻盤!原先朝野協商要求一○一年起有盈餘才能發放績效獎金,上限不得超過一點二個月,但昨天朝野再度協商同意由行政院在三個月內訂定核發標準,送立法院備查,此案也獲立法院會通過。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一○○年度台電、中油、台水、台糖的績效獎金「已救不回來」,仍然必須遵守立法院主決議的規定,發放上限不得超過一點二個月。
國營事業虧損連連,但績效獎金加上工作考核獎金最高可領四點六個月,引發外界反彈;朝野本月七日協商時,決議刪減國營企業績效獎金,並訂出最高一點二個月的上限。
消息一出後,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急赴立法院拜會王金平,希望不要齊頭式發放,而是依實際經營績效核發,以便留住優秀人才;國營事業工會赴總統府、行政院遞交陳情書,以及拜會立法院各黨團,試圖翻案。
立法院昨天決議要求,行政院擬具「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以取代現行績效獎金實施機制,應針對不同主管部會、產業、組織型態及經營模式之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訂定足資公平激勵員工之合理績效計算及核發標準,並於三個月內送立法院備查。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表示,立法院承認當時訂出發放上限一點二個月的決議不夠細緻,並未考量各公營事業、財團法人的不同性質;也告訴人心惶惶的國營事業單位,立法院有看到他們的問題,並不是做成決議後就沒希望了。
李桐豪說,這兩天與朝野黨團溝通將決議「細緻化」,朝野認同,王金平也覺得合理,也在昨天早上做最後的文字確認;立法院立場堅定「並沒有放水」,但提供空間做合理的討論,也把球還給行政院,讓行政部門與工會、社會、立法院好好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