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元旦開始,汽、機車駕駛人當低頭族,或酒測值超過零點一五毫克,都要依法開罰。
再多、再重的交通安全法則或罰則,其出發點都是良善的。
但光靠立法,尚不足以確保人身的絕對安全,我想自小強化交通安全教育,從小宣導行路及行車安全教育,才是長久之計。
常見汽、機車駕駛人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沒看清楚交通號誌、講手機或酒駕,以致交通事故頻傳。
不只是汽、機車駕駛人,走在路上,不時可見路人闖紅燈過馬路,懶得走到遠處的斑馬線。
有人是圖方便、省時間,有人是目判有通過的空間就過馬路。
更有低頭沉思想事者,更有過馬路嘻鬧者,危險往往就隱藏其中。
我想交通安全教育及習慣的養成得趁早,強化對學生行的安全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從小養成交通陋習,才能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詹惟鈞(宜蘭市
/國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