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李鴻源面對大台北地區高房價問題,提出國土規畫,國人不必都擠在大台北。
有人形容台北市人只要有棟三十坪的房子,就比多數鄉下人有錢。何以說呢?僅以一坪五十萬元計,就值一千五百萬元;而鄉下一棟房子值五百萬元就算不錯了。但鄉下人有房子,且存款有上千萬元的家庭,畢竟還是少數。
有人比喻說,三十年前兄弟分家,各分三百萬元,兄弟分別在苗栗鄉下、台北市購買房地產,三十年後,鄉下哥哥的房產漲幅有限,弟弟在台北的卻漲了近十倍。
以苗栗縣鄉下房子來說,二十餘年來,房價幾乎沒甚麼漲,有些甚至還跌,除了少數市中心鬧區外,每坪房價幾乎在十萬元以下,有些還更便宜,二百多萬元就可以買間三十坪的華廈,若在台北可能只夠買間房間。
國父提出的平均地權,漲價歸公,至今並未落實,致投資房地產變成都會人賺錢的利器。
有人形容,台北人只要坐擁房產,不必做事,財產就能天天增值;反之,許多鄉下人拚死拚活,卻只能圖個溫飽。
何來美(苗栗市/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