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收賄案,在歷經將近四個月偵查、七波搜索行動後,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貪汙、洗錢等多項罪名將黃季敏等十二人起訴。北檢認定他「A人民防災救命錢」,收受不法利益近二千萬元,且亳無悔意,因此求處無期徒刑,是近年檢察官偵辦貪官汙吏所求的最高刑度。
被起訴者包括黃季敏、消防署教育訓練組督察蔡火木、空中勤務總隊航務組及機務組組長王啟通、前空消隊籌備處技士張瑞源、消防署民力運用組簡任視察杜汪濤、前消防署通訊科科員羅全財,另有黃季敏胞兄黃文宙與廠商王經武、陸重光、鍾素梅、邱蒼民、許暉騰。
檢方查出,黃季敏涉嫌染指的標案包括民國九十一年至九十五年期間的「搜索燈」、「直升機派遣監控系統」、「直升機視訊傳輸系統」、「先期防救災遠距無線電通訊系統建置」、「遠距高頻無線電系統」、「特種搜救隊小型通訊車無線電通訊系統建置案」、「遠距無線電通訊系統」等九案,利用黃文宙可掌控的多家公司投標,再強力指示屬下配合辦理。
檢察官並查出,黃季敏尚非外傳的「黃三成」,他在每一標案中收賄四成,其餘回扣由廠商朋分,總計他在九標案中收贓一千九百二十四萬元,大部分贓款投資海外或以黃金洗錢,檢方起訴前已查扣黃金二十公斤,並追回海外洗錢的三千五百萬元,還查扣多國外幣約六百八十萬元和房地產。
北檢檢察長楊治宇說,黃季敏涉貪不止如此,「這只是第一集」。檢方起訴黃季敏後仍留有他字案,繼續追查黃季敏的貪汙犯行,包括在八八風災未發揮作用的十二輛救災指揮通信平台車,媒體並爆料黃季敏以千萬元向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買官案。
黃季敏每次開庭時,始終堅稱「沒涉案」、「一切都是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的」,但檢察官在黃文宙的電腦中扣到他分贓的檔案,突破黃文宙口供後,再提示事證要求廠商王經武、陸重光認罪並繳交犯罪所得,最後連同羅財全、蔡木火都咬出他收賄,連串的證人「骨牌效應」加上搜索查扣黃季敏酷愛收集黃金的實體金磚、金條,檢察官偵處本案形成強烈心證。
檢方並懷疑黃季敏之子黃郁升協助洗錢,多次傳訊拘提不到後,昨天發布通緝。檢方前天還對黃季敏涉嫌以不法資金投資的補習班和多處處所發動搜索,並約談黃季敏姊姊、外甥女及補習班董事長,以證人身分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