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修正案,未來符合特殊境遇家庭的高中以上就學生,均可獲就學補助。
現行特殊境遇家庭學生補助規定,二十五歲以下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專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的學生,雖然符合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的身分,但不得減免學雜費。
三讀通過的修正案,將上述這項規定刪除,也就是只要符合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就讀高中以上的學校都可獲得學雜費減免百分之六十;不過,已領取同性質補助者不能重復申請。修正案同時追溯至今年八月一日。
另外,立法院昨天也三讀通過《兵役法》修正案。現行條文規定,役男在高中以上學校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抵現役役期或常備兵軍事訓練時數,均不得逾三十天。新法則規定,軍訓抵現役役期仍維持三十天,但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時數不得逾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