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因為小孩接二連三來報到,為了照顧他們,所以我當了將近二十年不事生產的家庭主婦,家中經濟來源全靠先生微薄的薪資支應,我也成了標準的伸手牌。
每個月固定的時間向先生拿錢時,因為掌握經濟大權的先生總是面有慍色,拿他的錢如同剝他的皮一樣,總覺得自己像個在路邊乞討的乞丐。而我也為了如何在有限的費用下,打理三餐及家務而發愁,只好挑下午市場快收攤時去買菜、撿便宜。
至於自己身上要用的、穿的,有了就好,臉上則用廉價的保養品,衣服就是那麼幾件,樣式早已過時,也只好將就將就,畢竟不是自己賺的錢,還是省點花,以免落人口實。
小孩長大後,我終於決定以中高年齡加入就業市場,賺取自己的薪資。拿到第一份薪水時,真的差點感動得落淚,因為這是我辛勤付出勞力的所得,從此我再也不用跟先生拿錢,可以盡情買些自己喜歡吃的東西,也可大大方方犒賞自己。
依我的經驗認為,女人結婚之後,如果環境許可的話,還是要找份工作,夫妻倆各賺各的,就可以和另一伴共同掌管家裡的經濟大權,才不會身分地位都好像矮了一截,在家人面前抬不起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