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導,竹北有一名婦人刮中樂彩券頭獎五百萬元,決定拿來當購屋頭期款。
媒體報導,以歌頌其幸運為多,不見有人提醒,這並非正常手段。這類非常手段,就算僥倖得中,也不應該渲染或變相鼓勵才對,如果引發模仿,又有多少人能好運像婦人般刮中頭彩?
近年來台灣社會出現一種現象,只要事情的結果是好的,就算過程或手段有瑕疵,不符合一般善良風俗,也都會被默許,甚至鼓勵。
好比說想擠身演藝圈的素人,靠著炒作爭議性話題,而博得媒體版面(還記得之前的法拉利姐嗎),得以賺到上通告機會。為了走紅,甚麼事都可做出來現或甚麼話都說得出口,就是典型的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如果社會大眾也只當笑話看,而默許這樣不擇手段的人出頭,未來只會有愈來愈多人跟風模仿,而那些辛苦努力耕耘,累積實力的人,卻因為不會炒短線或鬧緋聞,就永遠出不了頭,這樣畸形的社會競爭機制一旦形成,將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是一種誘惑,一開始你會覺得無所謂,先拿到成果再說,然而,這必經是靠運氣、抄捷徑,如果沒有真才實學,縱然真的走紅,也難長久的。
王乾任(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