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前夕,有新移民單親媽媽泣訴,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離婚,因喪失子女監護權,並失去居留權利,被迫離境,因而造成骨肉分離的悲劇。移民署官員有允諾要專案提供協助,並優先修法,解決此一問題。
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失婚的外籍配偶,即便取得子女監護權,想要留在台灣照顧子女,仍會因為喪失居留權,被迫與骨肉分離。
這樣的法令的確不夠完善周延,無法保障失婚新移民和新移民子女的權益,導致新移民單親媽媽面臨遣返回國的處境,甚至為了照顧子女變成違法滯留的黑戶,過著躲躲藏藏的生活,因此有立委呼籲修法保障單親移民人權。
同為新移民和孩子的媽媽,我非常能體會這些新移民單親媽媽的心情。由於社會某些偏見歧視的眼光,對新移民往往不友善,有的新移民嫁入台灣後,夫家怕新娘落跑,千方百計限制妻子的生活和社交,更不讓妻子輕易拿到身分證。導致許多新移民過著屈辱沒尊嚴的生活,而一旦遭遇不幸的婚姻,想要離開不堪的生活,就得被迫離開台灣,離開孩子。上演骨肉分離的悲劇,非常不人道也不公平。
新移民遠渡重洋來到台灣,成為台灣媳婦和台灣母親,並為家庭和這片土地奉獻心力。夫家應給予信任疼惜,社會應包容接納。盼望移民署等政府相關單位,盡快修法保障新移民單親媽媽的權益,別讓人權悲歌在台灣社會上演。
李月治(台北市/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