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勞工局昨天表示,今年一至十月違反《勞動基準法》罰鍰案件為五百二十三件,休假與工時問題最嚴重,顯示雇主濫用責任制影響勞工權益。
先前有媒體報導,台灣勞工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個小時,比例高達百分之二十七,換算約有一百七十八萬名勞工經常超時工作,北市勞工局的統計也顯示此一問題。北市去年違反勞基法罰鍰案件達六百一十四件,裁罰總金額達一千五百六十二萬八千零三十三元;今年前十月罰鍰案件已有五百二十三件,因罰鍰提高,裁罰總金額已達二千一百四十五萬二千四百五十七元。
受罰案件種類中,未依法排定勞工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者有一百四十二件最多;雇主排定正常工時超過法定正常工時規定者為一百零四件;超時工作者有九十五件,雇主濫用責任制,影響勞工權益最甚。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工時過長為長年來的嚴重勞動問題,關鍵在於雇主濫用責任制,導致勞工有超時工作或加班費短少等問題,勞工局將對超時工作相關事項列入稽查重點,並加強檢查強度及處罰金額。勞工若有工作時間、積欠加班費等情形,可撥打一九九九向勞工局或勞動檢查處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