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曾擔任國會助理,立法院這次「共體時艱」的砍削補貼,並未觸及爭議核心。立委整體薪俸真正該檢討的有三大部分。
第一、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立委薪俸比照內閣部會首長,這樣顯然是同酬不同工,顯失公平;反觀他國內閣部會首長,其薪俸比國會議員高出一截,吸引有識之士擔任部會首長推動施政,所以立委薪俸還有下修空間。
第二、是立委的公費助理金,立委與地方民代助理來源,三教九流都有。某些立委的助理名單,儼然是家族企業或掛名充人頭冒領助理金,早已是立法院裡的公開秘密。立委助理的言行規範與學經歷資格要件和工作內容,應訂立專法規範,嚴格限制立委親屬擔任助理的比例。
第三、立委是民選公職人員,為何可支領結婚生育補助、喪葬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學分補助和公健保費提撥等福利?
這些變相補貼內容太過浮濫,立法院朝野協商卻隻字不提。
筆者認為立委代表全民監督政府施政看緊全民荷包,給予合理收入,使其安心問政,無可厚非,但以當下我國立委每年支領的薪俸與立法院整體表現,立委諸公的集體表現,在多數選民心目中,恐怕要打很大的折扣。
所以對其薪俸與補貼經費之使用流向,必須攤在陽光下,以高標準接受選民和媒體檢視,嚴格要求自己的公私言行分際,己身不正焉能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