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香港交易所昨天公告,香港壹傳媒十五日與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訂立意向書,以新台幣一百七十五億元出售台灣壹傳媒平面及電視業務,其中前者一百六十億元,後者十五億元。根據公告,雙方預計十一月十七日完成簽約,最晚於十二月十七日完成交易。
公告內容提到,香港壹傳媒出售台灣印刷及電視業務及資產,不包括辦公大樓及攝影棚。雙方同意交易完成後,香港壹傳媒會將辦公大樓租給辜仲諒,租賃條款另議;辜仲諒已支付十七億五千萬元訂金。
意向書還承諾,香港壹傳媒初步同意三年不競爭及不挖角,承諾香港壹傳媒及集團主席黎智英將不會擁有及控制任何台灣媒體業務,也不會向台灣媒體挖角。
本案買方除辜仲諒外,還有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及新加坡私募基金,並傳出私募基金背後為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魏學文表示,目前並沒有規定擁有平面媒體就不能買電子媒體,但壹電視若有董監事變更,需經NCC同意,屆時會進行「實質審查」,並向投審會了解私募基金來源與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