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許多民眾對保健食品「另眼相待」,不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除非業者申請「健康食品」認證,否則保健食品就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之用,不能宣稱療效,也須依規定符合營養標示等規範。
蔡淑貞說,保健食品僅能作為營養補充,除了進口的膠囊錠劑需統一辦理查驗登記,國產部分業者使用的成分是否如包裝宣稱,真的加入各種珍貴素材,除了各地衛生局會抽查原料、工廠,也必須仰賴廠商自律。
衛生署也建置了「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民眾只要因食用保健食品,出現不適情形,都可以上網(http://hf.doh.gov.tw)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