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前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王立軍被成都檢查院控訴的「四大罪」,昨天上午一審宣判,數罪併罰被判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預料,王立軍宣判後,中共將於近期宣布第十七屆七中全會及「十八大」的召開日期。
王當庭表示不上訴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指出,這一判決並不算出人意料,因為在庭審期間,檢察官就以王立軍有自首行為,且主動交代他人罪行有立功表現為由,請求法庭對其從輕量刑。王立軍昨當庭表示不上訴。
成都中院新聞發言人楊玉泉說,王立軍身為公安局局長,明知薄谷開來有故意殺害英商海伍德的重大嫌疑,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構成「徇私枉法罪」;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至美國駐成都領事館,構成「叛逃罪」。
二○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二月擔任公安局局長期間,非法對多人使用技術偵察措施,構成「濫用職權罪」。
二○○八年九月至二○○九年十一月,王立軍先後接受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約人民幣兩百八十五萬元(約新台幣一千三百三十一萬元)所購買的住房兩套,接受大連世源貿易公司負責人于俊世為其支付別墅租金二十萬元(約新台幣九十三萬元),購成「受賄罪」。
成都中院表示,王立軍事後重建薄谷開來涉嫌殺人的證據,積極協助復查,對偵破該案「起了重要作用」,徇私枉法罪可酌情從輕處罰。叛逃後自動投案,且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可依法減輕處罰。薄谷開來已經因謀殺罪在八月被判處死緩。但是分析人士普遍相信,多年來一直是薄熙來親信的王立軍,還向北京當局提供了有關薄熙來的情報資料。
陸學者:30年來最好判決
據王立軍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王立軍當庭認罪、悔罪的表現,法院遂依法對「徇私枉法罪」判七年徒刑,「叛逃罪」判兩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濫用職權罪」判兩年徒刑;「受賄罪」判九年徒刑;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中國大陸法律學者王友金說,刑期合適,較少受政治影響,較多依法辦事,是三十年來中國司法界最好的判決。他認為是中央要在十八大召開前,憑判案展示中國依法辦事。
薄或面臨刑事起訴
王立軍是中國數十年來最大政治醜聞薄熙來案中的要角。九月十九日,中國官方新華社以一篇數千字長文敘述了王立軍案的始末,解釋為什麼王立軍的辯護律師會在法庭上聲稱王立軍叛逃是事出有因。
這篇題為「在法律的天平上」的文章披露,去年十一月美國商人海伍德遇害,王立軍在查案中隱瞞谷開來殺人的證據,王立軍一月底對薄熙來透露其妻子谷開來涉嫌殺人後,遭到薄熙來的怒斥,並被打了耳光。
到目前為止,薄熙來僅受到違反黨紀的指控。英國《每日電訊報》和《衛報》都認為,新華社刊登王立軍案細節,顯然是要將薄熙來與刑事犯罪掛鉤,薄熙來可能因為海伍德謀殺案面臨刑事起訴。但時間可能會在十八大之後。在提出刑事指控前,薄熙來將先被開除黨籍,然後進入刑事司法調查階段。
北京律師李莊指出,檢察官稱王立軍揭露了一些領導的重大罪刑。他說:「那一巴掌改變了歷史。不然,薄熙來可能還在呼風喚雨和期待進一步升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