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李小姐花九百四十五元購買高鐵台南往台北的早鳥票,搭車時想換原車次、同屬標準車廂的座位,被票務人員以「變更行程」要求補足全票的差額四百零五元。李小姐不滿僅「變更座位」就要補差額,且未事先公告,多次要求高鐵解釋未果,憤而向消保官檢舉。
消保官李大鵬表示,此案在八、九月協商兩次,雙方沒交集,高鐵不認為有錯,也拒絕道歉。因高鐵票價另有法令規範,把持用早鳥票的乘客「變更座位」視為「變更行程」,是否違反法令或定型化契約,尚待調查。
高鐵說,搭車前換座位屬「退票重購」,雖未變更日期、車次及區間,且一樣是標準車廂,仍屬新購「乘車票」,不再視為先前預購的「早鳥票」,因此須補差額。為避免爭議,九月已修正早鳥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