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舊金山電】美國華盛頓州法院法官裁定,前微軟華裔副總裁李開復可任職Google網路研發中心,但不得擔任制定預算與薪資報酬或研發計畫等工作。
微軟指控,李開復於七月間跳槽Google時,違反和微軟簽下的保護機密和競業禁止條款,因此具狀控告李開復和Google,要求法院對李開復的跳槽下達禁制令。
Google則反駁表示,該公司與李開復並未做出任何違反加州法律的不法情事。
當時一名法官接受微軟提出的緊急要求,暫時阻止李開復擔任Google在中國研發中心的主管職務。華盛頓州高等法院法官龔薩雷茲十三日駁回微軟多數要求,解除這項禁令,但也對李開復設下部分限制,例如不得吸引微軟員工投奔Google旗下。
龔薩雷茲表示,他能理解微軟認為李開復背叛微軟的法律依據,然而在審判於二○○六年一月開始前,李開復可以為Google工作。在法官裁決後,微軟與Googl皆宣稱獲勝,但一般認為這項裁決對微軟的衝擊可能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