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福報文學獎在萬眾期待中揭曉,得獎者歡樂,落榜者不用愁,寫作的過程才是最大的獎。
星雲大師一生最歡喜做的事,除了做和尚,就是做文字工作者,大師做一天和尚寫一天稿,弘法一甲子,不停歇寫了六十年,寫出個佛光山來。星雲大師從沒得過什麼文學獎,沒得獎還可以寫得這麼快樂,因為藉筆抒發意念,讓文字帶著思想飛翔,就是一件快樂的事;如果再藉著寫作把愛傳出去,讓人心的關懷動起來,這種快樂豈是小小的獎狀或獎杯可以比擬的。
此次得獎者中,有監獄受刑人。看著稿紙上的監獄專用檢查章,評審內心澎湃,這位得獎者是寫出閱讀「迷悟之間」的感悟與反省。這就是文字的力量,藉由文字的承載、引領、啟發、感悟,把愛傳出去,傳進一時迷的心靈,借著閱讀提升了心靈的層次,到達生命從未有的高度;於是內心有了書寫的衝動,用筆抒發懺悔,讓字句成為一種救贖。所以,評審不是在閱讀華麗的文藻,而是在讀生命。這樣由迷轉悟的過程,就是「人間佛教」存在的意義,也是星雲大師寫作不輟的原因。
對這位受刑人而言,得獎只是錦上添花,他已經給了自己最大的獎。當所有參賽者將作品完成的那一刻,已經頒獎給了自己,能夠用筆把愛傳出去,沒有比這更快樂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