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簡併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下屆直轄市長、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和村里長任期均有調整。若草案通過,未來五項選舉將合併舉行。而年底三合一選舉將至,中選會提出改變開票順序。
草案中,下一屆直轄市長、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和村里長,任期均調整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表示,若草案在立法院通過,未來所有地方選舉將合併舉行。
卓榮泰指出,未來也擬將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可望達成減化選舉「四年選二次」、「一次選中央、一次選地方」的目標。不但有助於節省資源,也可減少因選舉造成的朝野對立,盼立法院盡速審議。
修正草案中,以下一屆直轄市長、市議員任期屆滿日為基準日,即從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到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為四年一任的任期。下屆縣市長從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上任後,原定任期到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將延長一年又五天,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為止。
在縣市議員方面,從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一日上任,原定任期到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將延長九個月又二十四天。台灣省、福建省村里長和高雄市里長任期自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原定任期到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將延長四個月又二十四天。台北市里長任期因遲選,將縮短二十二天,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六日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年底三合一選舉將至,中選會表示年底「三合一」選舉開票順序將做改變,改為先開出縣市長選舉選票,其次是縣市議員選票,最後才是開出鄉鎮市長選票。副秘書長鄧天祐表示,開票做些調整是因為三合一選舉比單一選務複雜,為了確實掌握開票流程,所以做了調整。
此外,中選會也決定,若應選名額較多,會視必要性將選舉票以上下兩行印製,選票也將以不同顏色區分,避免發錯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