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十二年國教將於一○三年上路,國民教育延伸到高中職和五專前三年。但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一○○學年度,全國有一千零七十一名國中小學生中途輟學,其中以失蹤人口居多。
為了提高中輟生復學率,教育部近期修正中輟生通報與復學輔導辦法,明訂如果中輟生不適應,可以到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或合作式中途班就讀,讓中輟生能逐漸適應學校生活。
過去中輟生如果不適應學校生活,即使重新入學,再次輟學的比率很高,因此會轉介到慈輝班,以包吃包住方式協助中輟生步入學習軌道,或進入國中小設置的資源式中途班、政府委託民間設置的合作式中途班等。這些班別過去都只補助經費,這次修法將轉介機構明訂入法,強制規定學校必須落實轉介。
另外,該辦法也明訂,只要未滿十六歲的國民中小學學生,如果連續三天未到校就算中輟,公私立高中附屬國中部與國小部也算在內。
教育部訓委會組主任柯今尉指出,辦法中明訂,學校必須設有聯絡人,非上班時間也要得受理警政單位尋獲中輟生的通知,希望能讓中輟生的數字再下降。柯今尉也強調,中輟生的人數從九十三學年度的四千一百五十六人,已經逐年下降,一○○學年度還有一千零七十一名學生中輟。
但分析數字發現,國中小中輟生都是以失蹤人口為主,另外少部分是真的中輟生,但輟學原因複雜,必須個案處理,有些案例如果是家長不介意孩子上學與否,找回學校後很可能又再次輟學。另外,過去警政機關找到中輟生後,常發生家長不願意領回,孩子不知道怎麼辦的情況。因此教育部修法,增列尋獲中輟生後,應通知學生法定代理人和學校,非上班時間也要通知指定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