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百百年筆陣-- 旺中集團併購中嘉網路案的盲點

陳朝平(資深媒體人) |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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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以二十八項附加條件,通過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旺中案),隔了一夜,旺中集團公開表示,該集團不會同意交換條件,「不會出售中天新聞頻道,中視數位新聞台不改為非新聞頻道」,並且認為,「NCC並沒有法律授權可以要求切割中天新聞台,也無權要求變更中視的營運計畫」。

旺中案擾嚷十八個月,傳播學者多持反對態度。主要理由有三:(一)旺中集團已擁有《中國時報》、中視和中天頻道,如再併購全台最大的有線電視系統(中嘉網路),勢將成為跨媒體巨獸,可能運用其優勢,阻卻特定新聞頻道上架播出,嚴重影響新聞獨立與自由;(二)「證據」顯示,旺中集團的真正老闆蔡衍明先生,多次干預報社新聞處理,對外也有不尊重新聞獨立自由的言論;(三)蔡衍明先生所屬的旺旺集團,在中國大陸發跡,合理懷疑旺中併購中嘉的資金來自中國官方。

這些理由中,第三個理由並無具體證據,不足為訓。第二個理由(其實是指控)是所有的政客和企業家都會犯的毛病。(否則,為什麼這麼多企業都想投資媒體?幾乎每一位政客都想和媒體交好?)

那麼,第一個理由能否構成NCC駁回旺中案的理由呢?從傳統傳播理論來看(請讀者留意,我特別強調傳統傳播理論),為了保有新聞的獨立性和言論的自由,必須防止跨媒體壟斷集團出現,特別是「衛星——有線電視」系統的獨占或壟斷,將會嚴重影響頻道,以及新聞頻道公平上下架的機會,甚至變相排拒某些言論傳播的自由。

不過,時代改變了。如今,人們獲取新聞最重要的管道是網路,其次是電視,再其次才是報紙。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系統頻道固然可以獲得最大效益化,但是,數百個頻道在有線電視系統上爭奇鬥豔,使得傳播日益分眾化,導致分眾社會的產生,所謂媒體集中化,似乎是杞人憂天。另一方面,網際網路和無線傳輸的崛起,也已經使得信息傳播形成了全球化、平面化的現象。也就是說,新的傳播型態是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任何終端媒介(有線電視、無線電視、衛星電視、網路電視、桌上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以及智慧型手機)都能夠傳播訊息、新聞與內容。新通信科技的發展,使得電信運營商,特別是同時擁有固網和行動網路營運執照的電信運營商,成為新時代的媒體霸主、真正控制傳媒的巨獸。換句話說,NCC在審議媒體併購案時,其實也該考慮電信公司和網際網路公司是否准予與有線電視系統結合?不僅如此,我們可以預期,隨著網際網路電視(Internet enable TV)發展,有朝一日,有線電視系統很可能被國際的雲端媒體,如Google、蘋果或是微軟、亞馬遜所取代。屆時,NCC和立法機構要煩惱的將是如何避免台灣成為國際傳播帝國主義的附庸呢!

旺中案爭議的另一個盲點則是,掌控傳統媒體或是新媒體的集團,都需要龐大的資金(旺旺集團併購中嘉仍須要向銀行貸款),要想控制新聞媒體,終南捷徑其實是掌控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一旦掌握了新聞媒體,不但媒體的經營享有外部綜合效益(如較低利率的貸款、給予媒體競爭對手較多的限制),金融機構更可能藉著媒體的操控,傳播對自身有利的市場訊息、投資訊息與股票分析,甚至干預影響國家的財經政策(譬如,反對開徵證交稅、反對開放競爭對手進入市場等)。這就是為什麼在西方民主國家金融機構不得介入媒體的根本原因。美國、英國、香港的金融機構都不得介入傳統傳媒的經營,也不得經營電信網路或是有線電視系統,可為參考。

台灣的電信公司和有線電視系統不但跨媒體經營,而其背後,都有金控公司的影子,這才是鼓吹新聞自由和媒體獨立的學者們應該擔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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