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ETC爭議,交通部法規會執行祕書李明慧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無效。但交通部長蔡堆說,目前各界法律見解不同,最好是繼續營運,待第二階段甄審完成再決定如何做。
蔡堆昨天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業務報告,ETC成為立委質詢的焦點。立委認為,既然最高行政法院已經撤銷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無效關係人為何還可以繼續收費,交通部就應趕快收回自己經營。
蔡堆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雖撤銷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但要求交通部重回第二階段的甄審,目前最好的做法,是尊重第二階段的甄審,靜待甄審結果,再決定如何做。
蔡堆的說法讓立委不滿。劉文雄請交通部法規會執行祕書李明慧上台,質問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被撤銷後,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到底有沒有效?結果李明慧回答「無效」。蔡堆則說,目前對此案的法律見解不一,交通部為維護二十二萬OBU裝機民眾的權益,最好是繼續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