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昨天說,行政院衛生署將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訂定的標準,及國人膳食習慣,審慎評估後,訂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下午三讀修正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未來符合安全容許標準的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牛肉將可進口,餐廳、攤販則必須標示肉品來源。
胡幼偉表示,食管法授權行政機關對進口美牛可允許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由行政機關訂定。他說,衛生署會參考CAC對萊克多巴胺容許量訂定的標準,及國人膳食習慣,從科學角度審慎評估後,訂出安全容許量。
CAC五日通過的牛肌肉及脂肪萊克多巴胺殘留安全容許標準都是十ppb。
強制標示方面,胡幼偉表示,衛生署為民眾健康把關,會嚴格監督市售牛肉,不管密封或散裝牛肉產品,都會要求商家、店面、賣場做好肉品來源標示;食管法訂有罰責,未來會切實執行。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美牛案過關後,農委會將配合修法解禁,核准萊克多巴胺作為牛隻的合法飼料添加劑,但只限於「牛肉」,國內養豬業及其他畜禽產業仍「禁用」,防檢局也會加強抽檢養豬戶飼料。至於公告解禁時間,按修法時程去推,大約三十至四十天。
至於萊克多巴胺業者禮來公司,雖然業者可在公告解禁後向農委會防檢局依動物用藥管理法申請核准,農委會也會依法審查,但核可時間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