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根據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調查市售二十四件螢光棒樣品中,其中,有三件「物理性」,十二件「標示」不合格,十四件可塑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百分之零點一的容許量,最嚴重的甚至超標四百四十八倍。
消基會昨天舉行「一閃一閃亮『驚驚』,百分之五十八螢光棒可塑劑超標」記者會,公布今年四月標檢局與消基會共同抽查的市售螢光棒,在玩具零售店以及賣場的二十四件樣品中,發現其中有百分之五十八含超標可塑劑,其中,大同區「一東玩具公司」購買的「10"螢光棒」,可塑劑含量高達百分之四十四點八五二,超過國家標準的四百四十八倍;在基隆「萬鑫夜光百貨館」買的「30cm螢光棒」,也超標三百八十五倍。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可塑劑屬於環境荷爾蒙,可能破壞兒童內分泌系統,並且造成男童雌性化及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呼籲消費者不要將螢光棒過度彎折,避免螢光棒破裂,導致液體流出。
調查也發現,有五成螢光棒沒貼上「商品安全標章」,讓消費者購買時,無法辨別安全性是否通過國家認證。標檢局表示,按照《商品檢驗法》,業者若逃避檢驗屬實,可開罰二十萬至二百萬不等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