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五日貴版「童軍課不見了?挪教英文啦!」一文,我心有戚戚焉!
六月中,學校教務主任讓我簽一文件,大意是因為我教的八年級公民科段考班,平均落到中後段,基於希望八年級升九年級時,換老師,所以某一班的家長代表向市議員陳情,希望學校能成全該班家長們的願望。
我與另一位老師不甘受辱,感覺學校、家長不尊重老師,反對換班,後來家長代表向我們致歉,但兩人的科目,在暑期輔導時,都被換掉了。
任教班級都換給兩位「童軍老師」,被學生質疑,難道公民老師會比童軍老師差?我還真是啼笑皆非!
有三位「童軍老師」,這一學年就分別排定七、八、九年級的公民科老師 ,且各擔任兩次公民段考試命題。對於升學班級是一大考驗。有人提出要求改善,但學校置若罔聞。
基於尊重聘書大原則與教學領域自主,學校教務處與人事室顯然違法,雖然個人也呈報告抗議,迄今已過了半個月,學校也沒有任何回應。我認為茲事體大,期盼學校在下學期開課前,能「懸崖勒馬」。
林泉利(台北市/國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