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二○○八年,中國大陸發生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引發恐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繼兩年前公布嬰兒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上限後,四日訂定液態配方奶的三聚氰胺含量上限,液態嬰兒配方奶的三聚氰胺含量每公斤不得超過零點一五毫克。衛生署昨天也決定,將參考國際標準,在一、兩內年制訂本土容許值上限。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爆發後,我國就立即宣布,任何食品均不可添加三聚氰胺,嬰兒奶粉也在內。但這並不代表所有食品的三聚氰胺濃度必須「零」檢出。
蔡淑貞強調,標準訂出前,將參考歐美標準,採最嚴格數值為國人食用安全把關。若產品檢測出三聚氰胺,食藥局將評估是否為惡意添加,要求業者說明解釋度,再決定是否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