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現行就醫轉診制度不明確,有些患者經轉診到了醫院門口,才發現掛不到號或根本沒病床。衛生署最近預告「轉診實施辦法草案」,要求醫院、診所應設置轉診負責窗口,提供轉診患者就醫日期、診療科別、及掛號等協助,這項新措施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
轉診實施十多年,但有民眾乖乖從基層診所轉診到大醫院,仍是一號難求,甚至得跟其他民眾一樣清晨到醫院排隊「搶號」、拜託民代「喬」病床,多位立法委員要求健保局,應要求醫院設立轉診櫃台、保留轉診掛號名額、替轉診患者優先安排。
健保局最近邀集專家學者開會,研擬了轉診實施辦法草案,衛生署已預告草案內容,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草案規定,民眾因門急診手術、住院出院一個月內、或生產出院後六周內的第一次回診,都應視同轉診,可享有經轉診部分負擔的減免。也就是說,假如民眾在醫學中心手術後第一次回診,部分負擔只要付二百一十元,而非逕赴醫學中心就醫的三百六十元。
曲同光說,醫院若沒設置轉診櫃台或窗口、拒絕轉診、沒替患者妥善安排,健保局可祭出對醫院違規記點處分。這項草案預計明年一月一日實施。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患者雖然不能指定要看哪一位醫師,但轉出病人的診所會代為聯繫,並在轉診單上註明清楚,順利完成就醫程序,不會讓患者到了大醫院,什麼都得自己來。
在轉診實施辦法研擬過程中,雖然也有與會人員提出調漲部分負擔,落實民眾分級轉診,曲同光說,最後並沒有達成共識,仍維持現行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