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曾花了六億元及十二億元,蓋了兩座不符國際標準的游泳池,為了世大運又要花二十億元蓋「國際」游泳池,二十億元的預算,台東居民日前向報紙投書,足夠台東市使用五年之久。
無獨有偶,日昨又有媒體踢爆,台北市政府決定再花一千萬元,刨除敦化南北路的自行車道,總計三年內從興建到刨除花了八千萬元。
如果說,當初台北市政府打算興建敦化南北路單車道時,沒有人提出反對,並且給予更正確的建議的話,也就罷了。明明當時輿論一片反對聲浪,但台北市政府一副好官我自為之,我做的一定不會錯的心態,還是把政策給決定下去。
其他類似的荒謬失敗,還有信義計畫區鋪設沙灘,卻沒考慮到台北夏季多雨又有颱風,根本不適合在都心設置人工沙灘。
台北市政府推出許多看似很好,但實際上沒有經過嚴密規畫,連人民都知道會失敗的公共建設,最後失敗了,似乎也沒見市政府的懲處名單?是台北市政府預算太多,看台灣的景氣太差,郝龍斌市長想要仿效,一九三○年代美國的羅斯福總統推廣新政一樣,砸錢蓋公共建設,刺激就業嗎?
東一個二十億元,西一個八千萬元,都不是公家單位自己掏錢,出問題也都不需要懲處,難怪這些政府官員們如此樂意先蓋下去,錯了再來改,反正完全不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在民營公司,一再推出令公司虧本的商品,不是被革職也一定會被追究責任,哪能繼續如此蠻幹下去?
筆者以為,對於公務政策執行成果應該強化獎懲,如果做了的確對市政助益很大,大受市民歡迎,可以給予特別獎勵。如果亂七八糟,且一意孤行,最後應該嚴懲,就算已經離開原單位,也還是要追究責任,如此才能令官員策畫政策時,更謹慎地規畫,而不是拿人民的錢作秀亂花。
就算施政績效不佳,政策失誤連連,只要不貪汙不違法,最多記個過,考績拿個丙,薪水福利一樣也不會少,還是能夠安心做到退休等領退休俸,這就是那麼多人想考公務員的原因嗎?
羅文恩(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