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揭發某安親班,九人座廂型專車竟塞二十名學生,質疑市府稽查不力。市府五、六月間密集稽查,攔檢兩百一十六輛,共二十五輛違規,超載十一輛、違規改裝七輛,其中一輛九人座廂型車改裝二十一人座,離譜程度令人匪夷所思。
雖超載車輛各罰三千元,改裝罰兩千四百元,並限期複驗,違規幼兒園所納入評鑑與補助考量,但教育局表示,因行政程序未完備,暫不公布「黑名單」。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表示,法規僅規範幼兒專車,補習班及安親班學童交通車無開罰法源,盼行政院及早核定《台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屆時,違規最高可罰四萬五千元。
筆者認為,超載、違規改裝事實及證據明確,教育局如無堅強的正當理由,或可能損害業者商譽的顧慮,即應盡速公布「膽大妄為」違規幼兒園名單,讓社會知悉,作為託付孩童參考。教育局泛稱行政程序尚未完備而暫不公布,無法自圓其說。
其次,車輛超載及違規改裝,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法令,本即有處罰規定,何來「無法可管」?且對繼續超載或改裝不回復原狀,當可連續並加重處罰。
由於雙薪家庭普及,孩子放學後,才先送到補習班或安親班。如接送學童的專車嚴重違規,不啻將孩童置於危機重重的險境,因此,有必要嚴懲重罰,甚至勒令停業,才能遏阻投機歪風。
竹寶(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