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文瑜(功文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某天聽同事談起,兩個朋友家分別有一位就讀小三的孩子及一位就讀國三的孩子。兩個孩子年齡相距頗大,而做家事的能力也差很多。就讀小三的孩子能夠幫媽媽切菜、洗米煮飯,但就讀國三的孩子幫忙削水果都會削到手指頭。兩個孩子都是女孩子,都是父母細心呵護長大的,為什麼會有那麼大的差別?原因在於是否給予「練習的機會」以及「充分練習的時間」。
就讀小三的孩子叫庭庭,從幼稚園大班開始,母親每次煮菜時,庭庭總會好奇的在旁觀看,並熱心要求幫忙。在孩子還沒有熟悉各項動作技能前,讓孩子參與煮菜其實是會延長煮菜的時間,因為必須花時間教孩子,而且孩子的能力還不成熟,再加上天生的好奇心和想像力的驅使,總會想出許多大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來,所以剛開始讓孩子幫忙並不能真的幫到父母的忙,但是,這樣的練習機會卻是必須的。
父母會發現,經由一次又一次的練習,孩子動作愈來愈精熟,可以幫忙的事也愈來愈多,對做家事的熱忱也會愈來愈高。庭庭在母親耐心的教導下,從大班開始就進入廚房幫忙做簡單的工作,例如洗菜、打蛋等事情。每一次的練習都可以聽到庭庭發出滿足與驚訝的笑聲,因為她在實做中發現各項食材的特性與有趣之處,母女也在煮菜的過程中培養良好的默契,庭庭現在才小學三年級,母親已經可以請她獨立做好洗米煮飯以及切菜的事。
反觀就讀國三的小玉,母親從不讓她參與廚房的工作,即使是簡單的家事也不要求孩子做,因為她認為孩子還小不會做這些事情,要求孩子做只會讓大人等著收拾殘局。因為從小沒有練習的機會,導至小玉長大後,做家事的能力明顯落後。當孩子在適當的時機失去練習的機會,因而能力落後時,孩子對自己會失去自信心,且對這項技能敬而遠之,久而久之,能力就會愈退步。
而潛藏在另一層面的影響是,做家事是每個人必須具備的能力,每個人長大後都必須學會自立,學會照顧自己,如果沒有從小養成做家事的習慣和能力,長大後自然也無法獲得這項能力,當孩子日後必須獨立生活時,就無法享受良好的生活品質,也無法享受做家事的過程和樂趣。
家事是家庭中每個人都必須承擔的工作,因為每個人都是其中的一份子。生活在同一個家庭中,每個人都有義務和責任要分擔家務。聰明的父母懂得將責任做良善的分配,也會運用孩子既有的能力給予練習的機會。這項能力的養成需要時間,也需要練習的機會。持之以恆的父母,會在其中看到孩子得到的收穫,也能在收穫之餘,享受與孩子一起做家事的樂趣。
心情小語:父母要給予孩子練習做家事的機會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