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艾凡達數位公司在PChome online商店街網頁上標示「CASIO EX-Z110數位相機」銷售價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處新台幣八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今年四月一日「PChome Online商店街」網頁上所標示「CASIO EX-Z110數位相機」銷售價格為七百九十元,事後卻未照該價格出貨。
公平會表示,網路家庭國際資訊公司「PChome Online商店街」是網路開店平台,供一般商家租用、自行開設網路商店。
艾凡達數位公司租用網路空間以開設網路商店,交易付款機制是由網路家庭國際資訊公司建置金流處理系統提供代收貨款服務,艾凡達數位公司則自行開立發票給線上訂購。
公平會指出,廣告主應對廣告內容負責,且就網路交易而言,低價促銷商品並非罕見。「CASIO EX-Z110 數位相機」訂購名單中,消費者並非都基於惡意而大量訂購,例如在二千餘筆的不重複訂單中,就有八成訂單量是五台以下。
因此,公平會認為,不是所有消費者在作成交易決定前即已知廣告價格有誤載或有作業疏失情形,而廣告內容不實的表示已足以影響交易相對人作合理判斷,並作成交易決定,艾凡達數位公司尚難免除不實廣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