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自去年四月新疆宣布接回所有在內地流浪未成年人回家以來,新疆民政部門已從內地救助站接回一千一百九十八名兒童,加上公安部門在打擊拐賣兒童犯罪行動中解救的流浪兒童,已有超過一千六百名新疆籍內地流浪兒童回家。
長期以來,新疆流浪未成年人問題始終牽動著新疆各族人的心。去年新疆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列入民生建設年重點民生實事工程。
自去年五月以來,在民政部、公安部等部委支持下,新疆民政部門派出工作組與二十七個省市區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面對面對接,逐個簽訂救助保護協議,先後派出四十多批、二百餘人次幹部赴內地接流浪兒童回家。
新疆公安部門抽調八十多名警力赴內地二十多個省市協助開展打拐行動。為了讓回家的未成年人感受到溫暖和親情,去年新疆調整自治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未成年人生活標準,由每人每天人民幣八元提高到十五元,改善飲食,加強醫療保健和疾病預防,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讓受助未成年人感受到親人般的關愛和溫暖。
據新疆自治區民政廳表示,為確保接回的流浪兒童有家可回、有學可上、有事可做、有醫可就,新疆對救助的孩子實施分類救助。有的在工讀學校接受教育;有的進入職業院校接受培訓;有的被送去接受心理疏導;有的回到父母身邊重新走進校園。「十一五」期間,在中央財政支持下,新疆新建十五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