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記者觀龢綜合外電報導】兩年前,成長於基督教家庭的美國前第一千金雀兒喜柯林頓與猶太教徒的異教聯姻轟動一時。最近,美國史丹福大學社會學家羅森菲爾德(Michael Rosenfeld)研究顯示,隨著社會與文化趨勢發展,有愈來愈多基督徒接受異教通婚。一八七○年,有九成九的基督徒與九成五的天主教徒主內聯姻,現已降到八成至八成三;猶太教與非猶太教通婚已達五成,佛教徒家庭也有三分之一不同信仰的成員。
異教通婚的趨勢對許多宗教領袖帶來挑戰,而信徒家中因不同信仰,也給配偶與孩子帶來考驗。美國芝加哥三一神學院社會學家兼校長寇斯明(Barry Kosmin)說,一般傳統或較保守的家庭,長者會堅決反對年輕人異教通婚,可是當年輕人漸長獨立,即使宗教領袖不贊成,或拒絕為異教婚姻證婚,恐怕也沒有用。
調查指出,六成的美國人認為聽道或參加聚會,對於他們想跟誰結婚,一點影響力都沒有。
尊重信仰 婚姻才長久
還有統計調查顯示,有三成七的美國人,其配偶屬於不同信仰;較之於相同信仰的夫婦,異教通婚者的離婚率高達三倍。
獲《新聞周刊》評選為美國五十個最具影響力的猶太教教師之一的Brad Hirschfield並不以為然,他認為,不論相同信仰的婚姻,或不同信仰的婚姻,只要他們看重並認同彼此的價值觀,應該會為他們的婚姻帶來幸福,因為這才是宗教的本意。
對正信的佛教徒而言,在四攝法的「同事攝」原則下,以對方熟悉的立場來與他共事、相處,設身處地為他設想的隨順善行,不要求配偶放棄原有的宗教信仰,婚姻的主要條件,不應該是宗教的信仰,而是彼此的情投意合。宗教的容忍,有助於相互尊重各自的信仰,因為佛教不是家族化的宗教,而是自由化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