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峽江縣水邊鎮湖洲村八十三歲的鄒連英十八年間造林六千五百多畝,種了八百多萬棵樹,林木資產價值達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
一九八三年中國大陸實施土地改革「林業三定」政策,將林地明確畫分權責,實施生產責任制,以穩定山權林權,結果僅過了一兩年,一些急功近利的村民就開始濫砍濫伐,四歲便生活在水邊鎮的鄒連英看著心痛,她說:「別人砍樹,但我要把樹栽上。」開始造林那年,她已經六十四歲,變賣家裡的豬、牛,向親戚鄰居借錢,東拼西湊十萬元創辦湖洲村第一個家庭林場。十八年來,每天一早吃過飯就上山,為了省錢甚至不帶午飯,一幹就是一天。後來,鄒連英發現一年要穿掉四雙鞋子,索性打赤腳進山……有人勸說她,吃了那麼多苦,現在可以賣掉一些林子享享清福,她卻捨不得砍掉任何一棵樹。最讓她高興的是,在縣城工作的兒子最近也回到水邊鎮,接手林地。圖/新華社非報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