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油品市場一直由中油、台塑石化兩家公司所寡占,每當國際油價有所波動,中油與台塑石化就會同時或先後宣布漲價,而漲價的幅度卻都相同,讓消費者毫無選擇的餘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去年十月決議,中油及台塑石化兩大供油業者,以事先、公開方式,傳遞調價資訊的意思聯絡,連續二十次調整價格,形成同步、同幅調價,影響國內油品市場價格及供需,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各處新台幣六百五十萬元罰鍰。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台塑石化趁泰利颱風來襲之日宣布調漲油價,中油則在政策指示下,沒有跟進,最後迫使台塑加油站調回原價。 中油、台塑石化兩家油品市場卻輪番調價,引發消費者不滿,外界更質疑,「寡佔市場」的廠商是否可跟漲跟跌?這種行為是否屬於違法的聯合行為?「寡占市場」指的是:一個市場中,一種產品只有少數幾家廠商(兩家或兩家以上)在生產,廠商的數目不多,對市場中的產品數量及價格,具有影響力。
為了避免彼此間的競爭,寡占市場的廠商會取聯合行為,以追求利潤的極大化。尤其是高度寡占的產業,更容易採取聯合行為,藉由限制產量,提高價格的方式,達到增加集體及個別利潤的目的。
部分學者認為,寡占事業跟漲跟跌,若屬經濟學上的理性反應,是非合作式寡占,並不違反公平法。事實上,以台塑石化和中油在成本結構上的差異,即使是國際油價波動而須漲價,其反映在售價上亦應不同,而二家公司每次調價幅度相同,毫無市場競爭機制,不免讓人懷疑這是「寡佔市場」的不當聯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