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桐豪昨天批評經濟部要求台電以低於成本的電價,向離島供電,卻未依法撥款補助台電,違法賴帳;苗栗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計畫,經濟部水利署應分攤建設經費,行政院卻要求台電自行吸收,導致台電負債累累,卻要全民埋單。親民黨團呼籲經濟部依法行政,立刻還錢。不過,經濟部表示,「真的編不出來」。
政府將在五月十五日公告電價調漲,引起在野黨反彈。李桐豪說,台電宣稱累積虧損一千多億元,但許多都是政府自己欠款,經濟部更是欠債大戶,包括從民國八十九年到一百年間,經濟部要求台電配合離島建設,以低於成本電價對離島供電,未依離島建設條例及離島公電營運虧損補助辦法撥款補助台電,十二年來造成台電五百二十四點一八億元的虧損。
另外,苗栗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計畫,水利署應分攤建設經費九點四一億元,但行政院要求台電吸收。
李桐豪表示,單這兩筆較大宗的欠款,加總累計高達五百三十三點五九億元,占總虧損金額超過四成。他說,政府自己賴帳,卻要全民埋單,經濟部應依法行政,立即還錢。
李桐豪並指出,依台電弭平虧損計畫,分八年攤還虧損,最多只需漲百分之八就足夠攤平,現在電價平均漲幅卻達百分之十四;政府以弭平虧損為幌子,違法決定電價,藉機超額溢漲,將人民當成提款機,從人民口袋多掏錢。
李桐豪呼籲全民向政府追債,要求違法電價依法不得生效實施,經濟部應依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函請主計總處的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將計價公式或費率方案層轉立法院審議,經濟部再依審定的公式或方案制訂電價。
對此,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表示,經濟部並不是營業單位,部裡的預算要處理很多事務,實在難以每年增編列四億、五十億元補助該筆虧損;若要修法解決問題,可能要請立法院修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