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及媒體之間有著微妙的關係,在隱私權和商業利益間遊走。媒體為了拉高收視率、市占率,深入每一個角落,無所不在,甚至侵入個人私密處所。媒體大肆介入生活的結果,反而使社會大眾對於議題冷感,也與原先社會公器的角色背道而馳。
筆者認為,要提升大眾對議題的共識、培養社會和媒體對藝人隱私的尊重,必須共同響應,而非僅只是追究任何一方的責任或互相撻伐。畢竟,隱私權是建立並維護人性尊嚴的重要防禦牆,任何人若喪失個人自主能力,那隨之而來的,就是社會大眾對媒體監督功能失去信心。
公眾人物槓上媒體,早已不是新聞,但事件發生後的對錯爭辯,並無法引發社會更深沉的反思與共鳴,筆者認為,新聞媒體應將工作視為「專業」,而不僅僅只是「職業」,而閱聽眾更應以事件本身來論斷,絕非以自身立場出發。張如君(新北市/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