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在德國祖父母照顧孫輩相當普遍,只是仍在職場工作的人就很難幫兒女照顧幼童。德國家庭部長施若德(Kristina Schroeder)表示,希望祖父母級的受雇者也能留職停薪照顧孫輩。
據德國政府法令,新生兒出生到八歲前,父母可以視情況選擇請三年留職停薪育兒長假。請假者可獲得政府育兒補貼,還可以從事每周不超過三十小時的彈性工作。
雖然法定的留職停薪可以保證請假者,仍可回到原來的工作單位和職務,但鑑於職場競爭,許多人仍不願離開工作崗位太久。由於公設托兒所員額有限,許多父母都把幼兒交給祖父母照顧。
家庭部長希望把祖父母也包括進留職停薪方案中,可是,政府並不打算補貼請長假照顧孫輩的受雇者。也因此這項建議受到許多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