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應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內政部研擬今年十一月起試辦「以房養老」制度。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初期試辦規模為一百人,試辦地區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支付年限最高為三十年,按月給付。
李鴻源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指出,據經建會推估,二○一七年台灣的老年人口將超過百分之十四,成為高齡社會,按此比率推估,二○二五年將再超過百分之二十,成為超高齡社會。
為保障老年經濟安全,內政部研擬推動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即「以房養老」。李鴻源表示,試辦採公益型態,由政府出資,對象為六十五歲以上單身國民,擁有不動產卻沒有繼承人,且不動產價值超出社會救助規定,未能符合社會救助者。支付年限最高三十年,得變更或延長支付年限。
李鴻源指出,由於台灣過去沒有相關經驗,內政部將繼續邀請專家學者、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會商研議,在年底前正式試辦。內政部次長曾中明昨天下午代理李鴻源答詢時則明確表示,整個規畫預計在今年十一月試辦。
另外,立委質詢老人自殺、租屋等問題,李鴻源應允在租屋平台,協助老人租厔,並提出較全面的老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