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都市更新條例的爭議,立委紛紛提案修法。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由於此類案件土地取得成本及財務槓桿風險較低,為避免建商據以綁架少數不願參與合建的弱勢者,將修正都更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預售。尤美女說,她還要推動修改營建署的權利變換實施辦法,以保護住戶權利。
立委吳育昇認為,原來都市更新條例的舊法比現行法還要公道,現行第二十五條之一有缺陷,無法尊重少數,應該調回原法保有三家鑑價機構的鑑定依據。
立委陳其邁表示,他要提案修正都更條例第二十二條,就建商是否讓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知悉應如何行使權利以確保其權益,包括公聽會文書的送達、通知方式、以及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應於都市更新計畫核准前,應以何種方式表達其真實意願,使主管機關肩負應有監督的義務。另外,估價程序不透明,使建商有操控空間,應修改第二十九條,建立公開、透明的募集與估價程序。
立委林淑芬則表示,現行估價由建商召集三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決定,經常出現低估價格的爭議,她建議由公部門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