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研擬「以房養老」新制度,擬今年七月起試辦,首波選定台北市、新北市、高雄等三地,對象是六十五歲以上擁有不動產、無繼承人,但因擁有房產未能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單身老人,初步開放一百名。
據內政部及金管會等單位研商的初步方案,首波試辦由土地銀行負責,六十五歲最高可貸房屋淨值的五成、七十到七十四歲可貸五成五、七十五歲以上可貸到六成。若老人去世,銀行拍賣房屋,扣除貸款後餘額納入專屬基金,做為未來推動以房養老的財源。
土地銀行昨天表示,相關貸款作業細節尚未敲定,未來實際核貸成數及每月撥付老人的款項多少,都還需精算後才能定案。初期試辦經費先由公益彩券資助,未來則由專屬基金支出;給付方式採終身按月給付,給付年限上限三十年,可變更或延長給付年限。